低值易耗品的管理(低值易耗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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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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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低值易耗品的管理,低值易耗品?
低值易耗品会计分录做法如下: 一、五五摊销法的账务处理 1、购入低值易耗品时:
借:低值易耗品-在库 贷:银行存款等 2、从仓库发出低值易耗品时:
借:低值易耗品-在用 贷:低值易耗品-在库 3、领用时按五五摊销:
借:制造费用 贷:低值易耗品-摊销 4、报废时:
(1)残料入库 借:原材料 贷:制造费用等 (2)摊销剩余的50%,扣除残料 借:制造费用 贷:低值易耗品-摊销 (3)冲销在用低值易耗品的成本 借:低值易耗品-摊销 贷:低值易耗品-在用 二、如果单位购入的是车间工具的摊销方法:
借:低值易耗品 贷:银行存款 领用低值易耗品时 借:待摊费用或长期待摊费用-低值易耗品 贷:低值易耗品 分摊时 借:制造费用-低值易耗品 贷:待摊费用或长期待摊费用-低值易耗品
2. 低值易耗品什么时候摊销?
低值易耗品可以做一次摊销和分次摊销。根据重要性原则,对于金额较小的低值易耗品直接一次摊销做到费用里面;如果低值易耗品金额较大,可供多次反复使用的进行分次摊销,领用一次摊销一次,在领用时摊销低值易耗品账面价值的单次评论摊销额。
3. 低值易耗品管理app哪个好用?
畅捷2021低值易耗品管理软件
是一套针对企事业单位消耗品、办公用品等低值易耗品进行全方位实时管理的优秀软件。对企业内的低值易耗品进行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管理可以控制消耗,减少浪费提高低值易耗品的利用率,直接降低企业运行成本。适用于各类企事业、酒店、机关、学校等单位。
4. 怎样区分管理费用与低值易耗品?
区分如下,首先性质不同,低值易耗品属于资产类,管理费用属于期间费用,在发生的当期就计入当期的损失或是利益。
其次账务处理不同,低值易耗品可采用一次转销法或分次摊销法进行核算。管理费用属于直接支付费用的主要业务有招待费、审计费、诉讼费等。最后,核算不一样,低值易耗品金额较小的,可在领用时一次计入成本费用,以简化核算,管理费用则不能。
5. 低值易耗品备查账簿格式?
低值易耗品是其实物形态可以使用多个营业周期的低值品和使用期限难以确定的易耗品。低值易耗品备查簿应设置的栏目至少应当包括:日期,名称,规格,购置金额,用途,使用年限,使用地点,领用人,推销方法,每次推销金额,报废处理情况等。低值易耗品备查簿设置要符合低值易耗品使用特点和企业对低值易耗品管理的要求。
6. 什么是低值易耗品?
低值易耗品是指单项价值在规定限额以下并且使用期限不满一年,能多次使用而基本保持其实物形态的劳动资料。低值易耗品与固定资产都是企业中的劳动资料,所不同的是固定资产是主要劳动资料。低值易耗品是指劳动资料中单位价值在10元以上、2000元以下,或者使用年限在一年以内,不能作为固定资产的劳动资料。它跟固定资产有相似的地方,在生产过程中可以多次使用不改变其实物形态,在使用时也需维修,报废时可能也有残值。由于它价值低,使用期限短,所以采用简便的方法,将其价值摊入产品成本。
2006年新的会计制度中,将包装物与低值易耗品,合并为包装物及低值易耗品,科目编号为:1412
2014年的会计制度中,将低值易耗品与包装物,归为周转材料的会计科目下。
7. 低值易耗品盘点是盘点库存的吗?
低值易耗品属于存货范围
存货范围的确认,应以企业对存货是否具有法定所有权为依据,凡在盘存日期,法定所有权属于企业的一切物品,不论其存放何处或处于何种状态,都应作为企业的存货。反之,凡法定所有权不属于企业的物品,即使尚未远离企业,也不应包括在本企业存货范围之内。
按照国际会计准则第2号的规定,存货在企业的不同生产过程和阶段中具有不同的实物形态。即:存货,包括下列有形资产:(1)在正常的营业过程中置存以便出售的;(2)为了出售而处在生产过程中的;(3)为生产供销售的商品或服务的过程中消耗的。
在正常的营业过程中置存以便出售的存货,指企业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处于待销售的各种资产,如:库存产成品、库存商品等。但特种储备以及按国家指令专项储备的资产不属于存货范围。为了出售而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存货,指处于生产加工中的资产,如在产品、半成品等。为生产供销售的商品或服务的过程中消耗的存货,指为产品生产耗用而储存的资产,如产品生产所需原材料、辅助材料以及为生产产品服务的其他材料及低值易耗品等。值得注意的是,为建造固定资产等工程而储备的各种材料,虽然具有存货的某些特征,但他们并不处于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不同阶段,不属于为生产产品而储备的资产,也不包括在存货范围之内。
关于存货的范围需要说明以下几点以引起注意:第一,关于代销商品的归属。代销商品(也称为托销商品)是指一方委托另一方代其销售商品。从商品所有权的转移来分析,代销商品在售出以前,所有权属于委托方,受托方只是代对方销售商品,因此,代销商品应作为委托方的存货处理。但为了使受托方加强对代销商品的核算和管理,《企业会计制度》也要求受托方对其受托代销商品在资产负债表的存货中反映,同时,与受托代销商品对应的代销商品款作为一项负债反映。
第二,关于在途商品的处理。对于销售方按销售合同、协议规定已确认销售(如已收到货款等),而尚未发运给购货方的商品,应作为购货方的存货而不应再作为销货方的存货;对于购货方已收到商品但尚未收到销货方结算发票等的商品,购货方应作为其存货处理;对于购货方已经确认为购进(如已付款等)而尚未到达人库的在途商品,购货方应将其作为存货处理。
第三,关于购货约定问题。对于约定未来购入的商品,由于企业并没有实际的购货行为发生,因此,不作为企业的存货,也不确认有关的负债和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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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低值易耗品的管理,低值易耗品?
低值易耗品会计分录做法如下: 一、五五摊销法的账务处理 1、购入低值易耗品时:
借:低值易耗品-在库 贷:银行存款等 2、从仓库发出低值易耗品时:
借:低值易耗品-在用 贷:低值易耗品-在库 3、领用时按五五摊销:
借:制造费用 贷:低值易耗品-摊销 4、报废时:
(1)残料入库 借:原材料 贷:制造费用等 (2)摊销剩余的50%,扣除残料 借:制造费用 贷:低值易耗品-摊销 (3)冲销在用低值易耗品的成本 借:低值易耗品-摊销 贷:低值易耗品-在用 二、如果单位购入的是车间工具的摊销方法:
借:低值易耗品 贷:银行存款 领用低值易耗品时 借:待摊费用或长期待摊费用-低值易耗品 贷:低值易耗品 分摊时 借:制造费用-低值易耗品 贷:待摊费用或长期待摊费用-低值易耗品
2. 低值易耗品什么时候摊销?
低值易耗品可以做一次摊销和分次摊销。根据重要性原则,对于金额较小的低值易耗品直接一次摊销做到费用里面;如果低值易耗品金额较大,可供多次反复使用的进行分次摊销,领用一次摊销一次,在领用时摊销低值易耗品账面价值的单次评论摊销额。
3. 低值易耗品管理app哪个好用?
畅捷2021低值易耗品管理软件
是一套针对企事业单位消耗品、办公用品等低值易耗品进行全方位实时管理的优秀软件。对企业内的低值易耗品进行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管理可以控制消耗,减少浪费提高低值易耗品的利用率,直接降低企业运行成本。适用于各类企事业、酒店、机关、学校等单位。
4. 怎样区分管理费用与低值易耗品?
区分如下,首先性质不同,低值易耗品属于资产类,管理费用属于期间费用,在发生的当期就计入当期的损失或是利益。
其次账务处理不同,低值易耗品可采用一次转销法或分次摊销法进行核算。管理费用属于直接支付费用的主要业务有招待费、审计费、诉讼费等。最后,核算不一样,低值易耗品金额较小的,可在领用时一次计入成本费用,以简化核算,管理费用则不能。
5. 低值易耗品备查账簿格式?
低值易耗品是其实物形态可以使用多个营业周期的低值品和使用期限难以确定的易耗品。低值易耗品备查簿应设置的栏目至少应当包括:日期,名称,规格,购置金额,用途,使用年限,使用地点,领用人,推销方法,每次推销金额,报废处理情况等。低值易耗品备查簿设置要符合低值易耗品使用特点和企业对低值易耗品管理的要求。
6. 什么是低值易耗品?
低值易耗品是指单项价值在规定限额以下并且使用期限不满一年,能多次使用而基本保持其实物形态的劳动资料。低值易耗品与固定资产都是企业中的劳动资料,所不同的是固定资产是主要劳动资料。低值易耗品是指劳动资料中单位价值在10元以上、2000元以下,或者使用年限在一年以内,不能作为固定资产的劳动资料。它跟固定资产有相似的地方,在生产过程中可以多次使用不改变其实物形态,在使用时也需维修,报废时可能也有残值。由于它价值低,使用期限短,所以采用简便的方法,将其价值摊入产品成本。
2006年新的会计制度中,将包装物与低值易耗品,合并为包装物及低值易耗品,科目编号为:1412
2014年的会计制度中,将低值易耗品与包装物,归为周转材料的会计科目下。
7. 低值易耗品盘点是盘点库存的吗?
低值易耗品属于存货范围
存货范围的确认,应以企业对存货是否具有法定所有权为依据,凡在盘存日期,法定所有权属于企业的一切物品,不论其存放何处或处于何种状态,都应作为企业的存货。反之,凡法定所有权不属于企业的物品,即使尚未远离企业,也不应包括在本企业存货范围之内。
按照国际会计准则第2号的规定,存货在企业的不同生产过程和阶段中具有不同的实物形态。即:存货,包括下列有形资产:(1)在正常的营业过程中置存以便出售的;(2)为了出售而处在生产过程中的;(3)为生产供销售的商品或服务的过程中消耗的。
在正常的营业过程中置存以便出售的存货,指企业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处于待销售的各种资产,如:库存产成品、库存商品等。但特种储备以及按国家指令专项储备的资产不属于存货范围。为了出售而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存货,指处于生产加工中的资产,如在产品、半成品等。为生产供销售的商品或服务的过程中消耗的存货,指为产品生产耗用而储存的资产,如产品生产所需原材料、辅助材料以及为生产产品服务的其他材料及低值易耗品等。值得注意的是,为建造固定资产等工程而储备的各种材料,虽然具有存货的某些特征,但他们并不处于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不同阶段,不属于为生产产品而储备的资产,也不包括在存货范围之内。
关于存货的范围需要说明以下几点以引起注意:第一,关于代销商品的归属。代销商品(也称为托销商品)是指一方委托另一方代其销售商品。从商品所有权的转移来分析,代销商品在售出以前,所有权属于委托方,受托方只是代对方销售商品,因此,代销商品应作为委托方的存货处理。但为了使受托方加强对代销商品的核算和管理,《企业会计制度》也要求受托方对其受托代销商品在资产负债表的存货中反映,同时,与受托代销商品对应的代销商品款作为一项负债反映。
第二,关于在途商品的处理。对于销售方按销售合同、协议规定已确认销售(如已收到货款等),而尚未发运给购货方的商品,应作为购货方的存货而不应再作为销货方的存货;对于购货方已收到商品但尚未收到销货方结算发票等的商品,购货方应作为其存货处理;对于购货方已经确认为购进(如已付款等)而尚未到达人库的在途商品,购货方应将其作为存货处理。
第三,关于购货约定问题。对于约定未来购入的商品,由于企业并没有实际的购货行为发生,因此,不作为企业的存货,也不确认有关的负债和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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